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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名媒體人周玉蔻指控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捐贈新台幣3億元政治獻金,遭郭台銘提告求償,高等法院今(7)日二審,仍判決周玉蔻須賠償郭台銘新台幣200萬元並在《蘋果日報》等四大報登報道歉。針對判決,周玉蔻在臉書上發文表示「上訴到底」。

2015年1月間,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時提到,競選市長時曾想拜訪某企業家,但對方表示已捐贈3億元給他的對手,拒絕和他見面。周玉蔻隨即在電視節目中爆料,指出這名企業家就是鴻海董事長郭台銘,因此遭郭台銘提告並求償千萬。台北地院一審時,判決周玉蔻須賠償200萬元並在在包括《蘋果日報》在內的7家報紙頭版刊登半版的道歉聲明。全案經上訴,由高等法院受理並於今日宣判。

合議庭調查後發現,周玉蔻只向柯文哲、簡余晏求證並參考柯建銘相關訪問的影音資料,並未向柯建銘、郭台銘等人查證,就指涉郭台銘違反政治獻金法,使郭台銘的社會評價受到貶損,應負過失侵害名譽的損害賠償責任。因此二審判決周玉蔻須在《蘋果日報》等4大報及美麗島電子報刊登道歉聲明,並仍須賠郭單身聯誼?高雄台銘200萬元。

針對判決,周玉蔻也於臉書粉絲專頁發文表示「台灣軟體鋼琴的法院果然是為財團富豪服務!」並說將上訴到底,「不信公理喚不回!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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